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>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酸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>(国环规环评[2017)4号),现将新泰市人民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: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1月7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电话:17553893808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专家验收意见.docx
新泰市人民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验收报告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