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>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>(国环规环评[2017)4号),现将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山东聊城莘县110kV变电站整体改造工程等3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 建设单位: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聊城供电公司
项目名称:山东聊城莘县110kV变电站整体改造工程、山东聊城东阿胶城110kV输变电工程、山东聊城临清温景110kV输变电工程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20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电话:0635-72321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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