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>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>(国环规环评[2017)4号),现将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(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、山东省肿瘤医院)核医学工作场所改扩建和核医学工作场所使用核素177Lu、225Ac、227Th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建设单位: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(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、山东省肿瘤医院)
项目名称:核医学工作场所改扩建和核医学工作场所使用核素177Lu、225Ac、227Th项目
公示时间: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9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电话:13505409537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式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